本轮电改是从2015年正式启动的,将2014年的数据作为参照与改革之后的2018年的数据对比,更能够说明电改的成效。对比一下大家对降电价的贡献吧!一、电价确实是降了(一)平均销售电价下降情况虽然有人说感觉还不太明显,但电价确实下降了,电网企业平均销售电价(含税)的对比能够清楚地说明这一点。电网企业平均销售电价(含税),2014年为647.05元/千千瓦时,2018年为 599.31 元/千千瓦时,下降7.38%。其中,内蒙古电力公司下降最多,达11.32%;南方电网下降11.07%,国家电网下降6.25%。值得注意的是,内蒙古电力公司的价格是最低的:2014年比国家电网低38.38%,2018年比国家电网低41.70%。这意味着,5年电改下来,差价不仅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拉大了。表一:电网企业平均销售电价(含税)单位:元/千千瓦时二、发电企业对于降电价的贡献(一)发电企业综合厂用电率下降情况全国发电企业平均综合厂用电率,2014年5.94%(由2015年报告中的“2015年为5.90%,同比下降0.6%”的数据反推得知),2018年为5.52%,下降7.07%。其中,燃煤发电企业平均综合厂用电率下降4.15%;水力发电企业平均综合厂用电率下降31.16%;太阳能发电平均综合厂用电率下降78.93%;风力发电企业平均综合厂用电率增长0.40%。看看这些数据,观茶君由衷地表示:光伏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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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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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网是客户用能服务的桥头堡,当前电力改革的主阵地,未来能源业态的主战场。规划则是决定配电网能否高质量发展建设,进而保证客户服务水平、电力体制改革成效和新兴业态培育的第一个关键步骤。随着市场化改革纵深推进,外部需求日趋多元,配电网规划发展的思维视角、分析范式迫切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一、新形势下配电网规划亟需新视角当前情形下,配电网的规划发展首先不仅是一个微观问题——不仅仅是配网规划技术的优化改良和应用。尽管技术方法优化是永无止境的重要课题,但看待配电网规划发展不能停留于“技术化”层面或局限于专业性的视角,迫切需要全局性、战略性的视角,上升到宏观和中观层面进行分析。宏观上,配电网规划发展应与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党中央的一系列要求有效对接。“有效”侧重于配电网规划发展的评判标准,不单是电网企业的“自我感受”,还应考虑到社会方方面面对配电网改革发展成效的感受。简单来说,就是获得感的概念,让多方利益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才能叫“有效”。中观上,配电网规划发展需与电网企业新战略有机对接。“有机”主要是指要以企业新战略为指引,优化配电网规划发展的目标函数、把准重点方向,承接新战略落地。以国家电网公司为例,配电网与泛在电力物联网的有机融合,大方向和根本上是要实现现有配电网的内涵式发展。配电网作为电网物质基础的地位不能动摇,不是大拆大建,“另起炉灶”。随着视角转变,配电网规划发展在宏观和中观层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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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售电市场,是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组合拳”的招数之一。从四川的实践来看,引入多家售电公司为实体企业提供售电服务,起到了“一石三鸟”的作用。对电力行业而言,多元化的售电主体“鲇鱼入市”激发了市场活力;对参与售电企业而言,则能在千亿电改红利中分得一杯羹;对用电企业而言,降低了用电成本,活力更足。 电力市场化是大势所趋。但是,在市场形成初期,价格战问题也开始出现,有的企业甚至把售电价格压到成本价以下。 事实上,最低价中标问题在许多行业中都被诟病。这种机械追求最低价的指挥棒,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会诱导“劣币驱逐良币”:一些重视质量控制的企业被排挤,而一些恶意竞争、不重视质量和服务的企业却被选中。 如果仅仅只以最低价为中标参考,售电市场也可能会走上恶意竞争的老路。 如何破解“唯低价是从”的交易困境?从其他行业实践来看,可以在参考指标中,降低价格所占权重,增加其他因素权重,比如引入售后服务等作为中标参考因子进行综合评价,引导企业理性报价。同时,要形成行业成本价格体系,防范恶意低价投标。 当前,售电市场还处在成长期,多借鉴和引入相关经验,提早规避恶性竞争,将有助于电力交易市场稳定长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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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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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江苏省增量配电网颁证座谈交流会上,江苏能源监管办听取了有关部门对能源监管机构的意见建议,并向扬中高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颁发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这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后江苏省颁发的第一张供电业务许可证,标志着江苏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迈出实质性一步,在江苏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4点意见:充分认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使配网供电服务与分布式、多能互补、智慧能源系统有机结合,推动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优化能源供给与消费结构;通过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与电价、交易体制和发用电计划改革等协调联动,从整体上推进江苏省电力体制改革进程;激发社会资本和地方政府积极参与,进一步提高配电网建设运营效率和效益,降低电网运营成本,从而增强各类园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和园区的承载力、竞争力,推动园区电力需求快速增长,成为促进江苏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点;引入竞争多途径培育配电市场主体,有利于打破垄断,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增量配电业务,缓解配电网投资不足,促进配电网建设健康发展。 下阶段,根据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结合江苏实际,主要做好增量配电业务许可证办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电力市场相关制度,着手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完善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提升辅助服务资源配置效率,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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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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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目标任务,按照“发挥市场机制、加强政府监管、降低电价水平、兜住民生底线”的方向,着力创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构建现代经济体系良好电价环境,在继续实施去年推进电力价格改革措施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一、加快推进省属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和同价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7〕2269号),推进省属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实现“两同价”,即省属电网(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所属全资、控股供电公司)与省级电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供区)输配电价同价(用户承担的省属电网配电价格与省级电网输配电价之和不高于直接接入相同电压等级对应的现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目录销售电价同价(省属电网与省级电网执行同一目录销售电价表)。纵深推进全省电力要素市场化改革,在全省基本实现电力要素自由流动、竞争公平有序,普惠四川不同区域用户,建立省级电网与省属电网有机统一的电价体系,以“大同价”实现全省不同性质电网的公平竞争。(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省国资委、四川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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