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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限规模、降补贴的531新政,过去的四天时间里,光伏企业密集联名上书。对此,国家能源局6月6日与部分企业座谈,并在6月7日发文回应强调国家发展光伏的方向是坚定不移的,国家对光伏产业的支持是毫不动摇的。  同时,国家能源局透露,为支持和促进光伏产业发展,近期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配合财政部抓紧发布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二是加大电力体制改革力度,切实推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三是加快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的落地实施;四是抓紧减轻可再生能源企业负担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五是要求电网企业做好光伏项目并网工作;六是着力扩大光伏发电消纳市场,减少弃光限电。  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同时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而今年1-4月,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就已经近900万千瓦。此外,补贴也有所下降。  一石激起千层浪。6月4日,192家户用光伏企业发出了联名建言,支持下调补贴强度的政策方向,但认为新政对所有光伏企业一刀切的做法值得商榷。6月5日,《经济参考报》记者收到“关于企业家对三部委出台531光伏新政的紧急诉求”的联名信,11名光伏大佬致信新华社,提出“给予已经合法批准开建的项目一定的缓...
发布时间: 2018 - 06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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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毅波)6月7日,国家能源局在发布消息称,6月6日上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与光伏行业协会部分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国家能源局同志认真听取企业反映的情况,了解企业诉求,强调国家发展光伏的方向是坚定不移的,国家对光伏产业的支持是毫不动摇的。但随着光伏发电的迅猛增长,有些地方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弃光限电问题,光伏补贴压力日益加大,不利于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能源局消息称,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发布后,各方高度关注。为了解企业诉求,做好政策宣介,回应行业关切,6月6日上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与光伏行业协会部分企业代表进行座谈。  国家能源局表示,座谈会上,企业家代表介绍了我国光伏行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绩,反映了政策出台对行业、企业及资本市场带来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国家能源局同志认真听取企业反映的情况,了解企业诉求,强调国家发展光伏的方向是坚定不移的,国家对光伏产业的支持是毫不动摇的。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支持和行业共同努力下,我国光伏行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已成为世界光伏产品生产大国和光伏装机第一大国,培育了一批全球领先的光伏制造企业。  国家能源局消息称,光伏行业发展的基本面是好的,发展潜力是巨大的。但随着光伏发电的迅猛增长,有些地方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弃光限电...
发布时间: 2018 - 06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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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浙交易办〔2018〕5号省直接交易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供电公司:2018年度我省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涉及市场主体范围较广,交易电量规模较大,后续相关工作较为复杂。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证直接交易顺利进行,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就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电力用户信息变更的办理(一)试点期间,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办理过户的,由负责办理其过户业务的市、县(市、区)供电公司负责告知用户,填写《2018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用电企业信息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申请表附件材料。(二)电力用户将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申请表附件,一式三份)备齐后,递交负责办理其过户业务的市、县(市、区)供电公司,市供电公司于每月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汇总本地用户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交同级经信部门审核。(三)市经信部门应在收到同级供电公司转交的申请材料后予以公示,并在每月17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出具审核意见,一式两份发还同级供电公司,由负责办理其过户业务的供电公司将一份经审核的材料交用户留存,并将一份报送省电力公司进行直接交易信息变更。(四)各市、县(市、区)供电公司应于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汇总本地上月电力用户信息变更情况(更名、过户或退出直接交易,详见附件2),报送同级经信部门。各设区市经信委应在...
发布时间: 2018 - 05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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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8年我省丰水期试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203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省水电投资集团,华蓥山广能集团四方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为促进我省丰水期富余电量消纳,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电力体制改革、电价改革及电能替代有关政策,经省政府同意,我省2018年继续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8年丰水期(6-10月)对四川电网直供区,与直供区居民生活用电同价的四川电网所属“子公司改分公司”、全资和控股供电公司供区,以及省属电网(省水电投资集团和华蓥山广能集团四方电力公司)与四川电网直供区居民生活用电同价的供区,继续试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二、2018年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价格政策执行方式与2017年一致,即在维持现行阶梯电价制度不变的基础上,对丰水期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月用电量在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15元/千瓦时,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2元/千瓦时,现行低谷时段电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等政策保持不变。三、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继续按照我委《关于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操作方案的函》(川发改价格函〔2017〕769号)批复,做好...
发布时间: 2018 - 05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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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了万众期待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省级电网企业、各类配售电企业、拥有自备电厂的工业企业及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直购电用户将会成为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虽然配额制有望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但并没有为约1200亿元的补贴缺口提供有效的缓解良策。
发布时间: 2018 - 04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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